申請費用說明

◎ 109年1月1日起產業類外勞基本薪資調至$ 24,000 元。

◎104年9月1日起,家事外勞薪資以$17,000元公證,104年9月1日之前仍以原勞動契約薪資為主,不做調整。

額外需支付的費用

保險費:要幫外勞保一年30萬意外險)
加班費:制式勞動契約,每七天可休一天,如果沒有休假就要多給567元
餐費:依勞動契約是免費提供食宿(如果是家中煮來一起吃的話,不用額外給,但是如果是要他自己買來煮或買來吃,那就給他合理餐費約50-70元之間)
特休而未休加班費(工作每滿一年有七天年度假):7×567=3969元

*如政府法令有更新,本網頁尚未更新請以政府規定為準